防档发〔2018〕18号
防城港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
市直、驻港各单位: 根据《防城港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工作检查的预通知》(防档发〔2018〕9号)安排,现定于2018年11月5日-16日开展档案工作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时间、地点及方式 1.检查时间:见附件2《防城港市档案检查分组名单及检查时间》。 2.检查(集中送检)地点:市档案局馆(市行政中心区灵秀路)二楼培训教室。 3.检查方式:以集中送检为主,自查、初检、复查、抽查相结合。将检查对象单位分成10个检查组(见附件2防城港市档案检查分组名单),各组检查工作由组长、副组长协助组织安排,并参加本组及本系统单位的检查评分。 二、检查依据和评分标准 (一)检查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》(桂档发[2015]21号)和《2018年度市直、驻港单位档案检查评分表》评分细则(见附件1)。 (二)检查采用100分制,结果分三个等次,以最终检查分数为最后结果,得分90分 (含90分)以上为优秀,70分~90分(含70分)为合格,7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三、检查内容和送检材料及要求 1.检查内容:《2018年度市直、驻港单位档案检查评分表》(以下简称《评分表》)里的六大项内容。 2.送检材料:① 2017年的各门类档案不同期限的实体档案各一盒;② 2017年的各门类档案的全部目录;③档案编研材料;④单位档案全宗卷;⑤其它相关佐证材料。 3.送检要求:①将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有自查情况和自查分的《评分表》及送检材料一起按时间安排送到市档案局;②按《评分表》内容的先后顺序排列受检材料,并用铅笔编上与《评分表》相对应的序号。 四、其他事项 1.有二层机构、下属单位属于检查对象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。 2.不按要求送检的单位检查分数为0分。 不明事宜,请与市档案局法规宣传科联系,联系人:陈敏 黄文森,联系电话:2822717 18107703948 18276488972
附件:1. 2018年度市直、驻港单位档案检查评分表
防城港市档案局 2018年10月12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|
![]() |
![]() |
版权所有:广西防城港市档案馆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本站所有内容 备案编号:( 桂ICP备15004965号-2 ) 电话:0770-2834117 邮箱:fcgdaxx@163.com 地址: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灵秀路
|
![]() |
![]() |